国认证函[2007]22号
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,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、实验室:
自2003年以来,我委已正式建立了21个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,技术专家组作为CCC认证的技术性组织,在我委的统一指导下,有重点、有计划地开展工作,为完善和顺利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技术支持。在所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各位专家以法律法规、技术规范、标准等要求为依据,从国家利益和保证强制性产品制度有效实施的全局出发,尊重科学,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2006年6月召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会总结了技术专家组的工作,并提出了应进一步明确技术专家组工作的职能任务和工作程序,提高专家组工作规范性和有效性的相关建议。在这些建议的基础上,我委对专家组的职能任务、工作机制、组织人员、具体工作等进行了认真的研究,现对技术专家组的工作提出如下规范和要求:
一、为了完善技术专家组工作机制,保证CCC认证有效性,特制定了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章程》(见附件1)及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技术决议确定程序》(见附件2)。
二、随着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和产品范围的逐步扩大,相关技术机构和人员的变化,专家组成员也需有所调整。为此,我委将各专家组组长、秘书、成员及协调员进行了重新确认、调整,名单详见附件3。
三、为了使专家组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,为进一步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发挥更大的作用,现对各专家组近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如下:
1.按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章程》的要求,以认证有效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针对影响认证有效性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广泛、深入的讨论,积极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。
2.不断完善和明确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范围的界定和描述。
3.探讨完善分类管理的思路、具体规定和操作执行方式。
4.及时对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修改补充,明确需要协调统一、细化的技术性和程序性问题。对认证模式、流程、检测、检查等各方面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应给予足够重视。进一步扩展工作领域,提高层次,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,对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点、难点问题,及时进行课题立项和研究。
5.针对标准和检测项目,统一组织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和比对,特别应针对理解和执行不易统一的项目、新标准和标准换版重大变化项目、各实验室能力差距较大的项目重点开展。
6.加强对国际标准、认证工作动向、政府法规要求的了解,促使标准和认证工作与国际接轨。根据需求和我委的统一安排,加强国际技术交流,包括国际组织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间的交流。
7.根据需要及我委统一安排,开展认证执法、检测人员、工厂检查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培训工作。
所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遵照执行,并对专家组及其成员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。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认证监管部。
附件: 1.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章程
2.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技术决议确定程序
3.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名单
TC15 安防
组 长 刘剑锋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
副组长 张金山 公安部科技局三处
秘 书 白 晶 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
成 员
李 彤 公安部科技局二处
刘希清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黄 萱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胡志昂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)
牟晓生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
俞春俊 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
洪卫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
郭 立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北京)
卢螽法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上海)
徐志伟 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
皮幼林 深圳市美安科技有限公司
管超明 广东铁将军防盗设备有限公司
协调员
何小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